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建人通〔2020〕67号)精神,现就2023年度全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
-1-京人考发〔2023〕5号关于做好北京市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9〕5号)精神...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