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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西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考区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更新环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中新旧专业对应表的函》,《通知》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附件2)已更新,请各地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中予以参照执行。报名条件(附件3)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江西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告知制,将在公布成绩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含省直、中直单位)办法,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人工核查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除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和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且须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只需提供参审人员汇总表,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经办人员承诺书;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证书原件;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4)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对应材料。

(二)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应试人员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 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试大纲

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针对考试考点、时长、题量、总分值等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六、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4。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执行。

八、有关事项

(一)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环境规划与管理
生态学 生态学 生态学
生物科学 生物科学 生物科学与技术
生物学
生物化学
化学 化学 化学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大气科学 大气科学 大气科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气象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森林保护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业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规划与利用

注:本表中“新专业名称”指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及该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


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doc

附件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摘录)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4.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信息设置表.doc

附件4

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信息设置表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3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04.

考全科

 

0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02.

2

0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3月24日—31日 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3月29日—4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报名确认通过后 至4月7日 网上缴费
4月15日前 报送试卷预订单
5月21日—28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 试 时 间 5月29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30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8月 发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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